眾所周知,商標是品牌的起點,也是品牌的保護傘,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fā)展,商標的注冊量每年都會快速增加,其中純文字商標占比最重,這就導致眾多常用漢字、詞語已經被核準為注冊商標。現在想注冊一個優(yōu)質的文字商標已經是難上加難。如果在核心商標取得的情況下,沒有進行全品類保護,外延商標被第三方注冊申請,那種滋味可是不好受。最終花費的金錢和時間可能要遠遠大于注冊全品類商標的花費和時間。
下面我們就分享一個案例!
1988年,秉承著奧林匹克的精神,王振滔開辦了“永嘉奧林鞋廠”。在4年的資本積累和學習經驗后,他于1992年投資新建了兩棟全新的廠房,購買了160萬的設備,以及新招了300多名員工,1992年底,永嘉奧林鞋廠的產值達到1280萬,注冊成功的奧康商標,在日后被評為溫州市第一批知名品牌。
1995年,溫州奧康集團有限公司成立,它于次年實現了產值突破1億的成就,在浙江省皮鞋行業(yè)中排名第二。
此后,奧康皮鞋在兩年的時間內幾乎實現了令同行業(yè)者望而卻步的三級跳,直到1999年,奧康成為全國民營百強企業(yè),躋身為眾人皆認可的皮鞋之王。
也就是在那一年的冬天,王振滔從市場上揪出了2000雙假冒偽劣的奧康皮鞋,他帶著自己的團隊再次齊聚杭州武林門廣場,這團再次點燃的大火也在對大眾宣誓著鳳凰涅槃后的溫州鞋業(yè),將在奧康的帶領下重新走上輝煌。
近日,卻在與一公司爭奪一枚“奧康”商標時,暫時落了下風。具體商標“奧康”指定使用于第19類“非金屬地板磚;瓷磚”等商品上。
商標局經審查:被異議商標第33600756號“奧康”商標指定使用于第19類“非金屬地板磚;瓷磚”等商品上。異議人浙江奧康鞋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引證在先注冊的第4847600號“奧康”、第1281071號“奧康及圖”、第5951070號“奧康”等商標分別核定使用于第25類“鞋;足球鞋”、第35類“商業(yè)櫥窗布置;商業(yè)信息”等商品或服務上。
雙方商標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在商品的功能、用途、服務的內容、對象等方面具有明顯區(qū)別,不屬于類似商品或服務,因此雙方商標未構成使用于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的近似商標。本案中,異議人請求我局對其第610240號“奧康及圖”商標予以《商標法》第十三條保護(馳名),但未提供充足證據,我局不予支持。異議人稱被異議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申請注冊被異議商標并侵犯其在先字號權以及被異議商標的注冊使用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從而產生不良影響等證據不足。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第33600756號“奧康”商標準予注冊。
總之,商標異議的費用要大于注冊商標的費用,時間更不要說了,最重要的是商標如果沒有異議成功,那就更得不償失了。所以,商標在核心類別取得的情況下,盡量進行一次全品類注冊,這樣既可以獲得商標的所有權,同時也能阻擋第三方的窺伺。
所以,嚴謹制定和實施企業(yè)商標戰(zhàn)略,把商標戰(zhàn)略和商品戰(zhàn)略、企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市場開發(fā)戰(zhàn)略等結合起來,有步驟有效地注冊和使用防御商標才是保護防御商標的唯一正途。 若您對商標注冊的相關信息不是非常了解,可以選擇正規(guī)的代理公司,帶路商標網以誠信立業(yè),為客戶提供最專業(yè)的商標代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