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天不老酒”名稱及裝潢與其商標近似,易與飛天牌“貴州茅臺酒”造成混淆,3159141" href="/MarkInfoDetails/33/3159141" target="_blank">貴州茅臺公司起訴“飛天不老酒”生產商、銷售商及電商平臺索賠300萬元。2日,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這起商標權糾紛案。
從庭審現(xiàn)場獲悉,“飛天不老酒”生產商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zhèn)全順酒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全順酒業(yè))、銷售商貴州飛天不老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不老酒公司)及電商平臺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京東公司)等三被告均否認自己侵權?!拔覀兪菍Αw天不老’商標的合法使用,且未突出使用‘飛天’二字,不會造成混淆和誤認。”不老酒公司代理律師表示,涉案產品的包裝圖案原型是敦煌飛天圖,敦煌藝術的標識不應由貴州茅臺公司進行獨占。
“貴州茅臺酒”系知名白酒,深受消費者推崇。2017年3月,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貴州茅臺公司)發(fā)現(xiàn)京東平臺在銷售“飛天不老酒”。后貴州茅臺公司以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將三被告訴至法院,要求連帶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合理費用10萬元,合計310萬元。
貴州茅臺公司代理律師表示,涉案產品所使用的產品名稱及包裝裝潢與茅臺公司的單飛天圖案和文字商標構成商標性近似,極易導致相關公眾將其與飛天牌“貴州茅臺酒”造成混淆,“這構成對原告商標的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
兩酒在包裝上均印有一位頭朝下持酒杯的女子圖案,圖案底色為金黃色。“我們使用的色彩、圖案、文字及其組合,尤其是圖案‘飛天侍女圖’,都是經過精心設計并長期使用的,已成為其區(qū)別于同類產品的顯著特征,我們特有的包裝裝潢已在消費者心中建立一一對應的認知?!贝砺蓭煴硎尽?/span>
他說,涉案產品與飛天牌“貴州茅臺酒”構成仿冒和近似,會致使消費者將“飛天不老酒”誤認為是飛天牌“貴州茅臺酒”的姊妹產品或子品牌,構成不正當競爭。
關于包裝裝潢的圖案問題,被告表達了不同看法。不老酒公司代理律師表示,涉案產品的標識與原告商標本身既不相同也不近似,飛天仕女圖顯著性較弱,不是注冊商標的主要識別部分。他說,我們的圖案原型是敦煌飛天圖,這是敦煌藝術的標識,茅臺公司不應將敦煌飛天圖進行獨占,損害社會公眾利益。
是否侵犯文字商標“飛天”,同樣是本案的爭議焦點。對此,不老酒公司代理律師表示,飛天不老酒與貴州茅臺酒的文字字形、含義、讀音均不相同,不構成近似。文字商標“飛天”與涉案商品上的“飛天不老酒”在字形、讀音、含義上均有明顯區(qū)別,且侵權商品并沒有將“飛天”二字突出使用。
該律師強調,不老酒公司享有對“飛天不老”商標的使用權,“我們是正當合理使用”。兩種酒在市場定位、銷售渠道以及產品價格等方面存在明顯區(qū)別,不構成近似,也不會造成混淆和誤認。
因在自營店銷售“飛天不老酒”,京東公司也在被告之列,貴州茅臺公司要求京東公司屏蔽或斷開侵權產品鏈接、賠償損失。“京東商城所售產品來源合法,京東公司已經盡到事前注意義務和監(jiān)管審核義務,不存在侵權行為。”京東員工當庭表示。目前,涉案產品已在京東商城下架。
本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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